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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用案例分析:结婚前的房产也要分给前夫一半吗?
2007年08月26日金羊网 梁栋贤
沈小姐去年和曾先生结婚,今年,因双方性格不合,两人准备协议离婚。沈小姐婚前买的房子,曾先生有权分一杯羹吗? 个案陈述 “自己名下的物业当然归自己” 对于这套房屋,沈小姐认为,房子是婚前买的,房产登记用的也是自己的名字,所以曾先生当然就没有分一部分的权利。可曾先生认为,这套房子虽然是沈小姐在结婚前就买的,但自己也有出钱,加上双方并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,证明房子只是属于沈小姐的,所以自己当然有分一部分的权利。 是非对错 “前夫没有效证明,房子属沈小姐所有” 法院判决认为,由于沈小姐名下房产的登记日期明显在双方登记结婚的日期之前,按照现行的《婚姻法》规定,这套房屋属于沈小姐的婚前财产。曾先生表示自己在买这一套房子的时候曾经出钱,但是,法律有“谁主张、谁举证”的原则,曾先生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曾经出资,故房屋判归沈小姐所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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